沪电机院办[2008]140号
一、对学校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的对象
(一)校领导满意度:参加人员为校领导
(二)学生满意度:参加人员为部分学生
(三)教职工满意度:校务公开监督员;信息公开监督员;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系)的部分教职工。
二、对学校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的时间
每年测评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测评结果作为年终部门考核的满意度分数。
三、师生满意度测评的主要内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师生 满意度 | 依法治校 | 各项制度规范、按规则办事 |
受理师生诉求公正、公平、透明 | ||
务实高效 | 信息公开化程度高 | |
受理事件迅速 | ||
工作人员上班准时、办事效率高 | ||
程序简明 | 业务受理程序规范、简单明确 | |
办公流程设计规范合理 | ||
服务态度 | 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 |
工作人员语言规范、态度热情 | ||
业务能力强、从业素质高 | ||
环境规范 | 办公场所布置合理、标识清楚 |
四、满意度测评的办法
(一)测评原则
1.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2.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相结合;
3.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
(二)测评等级
测评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极不满意五个等级,评分标准为5分、4分、3分、2分、1分。
(三)测评程序
校领导满意度测评表,信息公开监督员满意度测评表,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发放、回收及汇总。
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发放、回收及汇总。
党群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表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发放、回收及汇总;行政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表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发放、回收及汇总;各二级学院(系)满意度测评表,由各二级学院(系)负责发放、回收及汇总。
由院长办公室负责总体汇总,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