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全体本(专)科生: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修订)》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上海电机学院在籍本(专)科学生。
二、注册时间
9月20日至9月21日,学生应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注册。
三、注册方式
由于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功能尚不能上线运行,经学校相关部门商议决定,本学期注册采用人工方式,同学请持本人学生证到本院(系),由学生办公室进行人工注册,加盖注册章。
四、注册须知
1.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2. 未注册的学生不能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将影响到选课、查询成绩等相关事务,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完成注册;
3.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注册而又未经批准缓注册的”,予以退学处理。
教务处、学生处
2018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