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一卡通系统工作站与营业机使用规定

索取号: 时间:2018-10-19 浏览:467 设置


沪电机院信〔2018285


为了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范校园接入一卡通端口的工作站与营业机等设备的操作,特制定本《规定》。所有接入一卡通系统的工作站、工控机、营业机(含出纳机)及相关设备均适用规定

第一  设备接入与配置

第一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工作站由信息化中心根据系统需要进行配置。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工作站接入系统。

第二未经注册登记的营业机不得接入本系统。

第三因校园一卡通业务需要增加的采集、控制等设备由信息化中心专门负责安装,分配网络资源。

第四营业机的增加按照实际需要配置,由营业点根据实际需要,向相关后勤服务部门提出申请,由信息化中心审核批准后在信息化中心登记并分配网络资源后方可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使用。

第二  设备使用

第五营业机仅限本部门指定位置使用。

第六营业机和采集软件配套使用,任何部门不得脱机使用校园一卡通的营业机。

第七各工作站应当24 小时开机,如确实需要关机,必须报信息化中心备案,并保证该工作站下属的所有营业机不在关机时使用。

第八所有本地帐务须在24 小时内上传,即营业日期与处理日期间隔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该账务将作特别处理,不在报表中反映,其损失自负。

第九各营业点不得擅自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弱电机房内的设备,不得擅自切断电源。

营业机在早上开启电源后,在工作结束前,POS 机应一直处于使用状态,不得关闭。如有问题,应向信息化中心或维护公司报修。

第十使用人员不得私自调换机器或更改机器号。

第十一营业机安装的位置,由信息化中心确认并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注意液体(例如:水,油)不能进入营业机内部,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应该尽快关闭营业机,停止使用,由专业人员处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使用人员需停止营业机使用时,应确认营业机数据已经全部采集完成后,方可关闭营业机电源。

第三  权利与职责

第十四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营业机的管理权属上海电机学院,各营业点按照学校规定使用,所有设备由信息化中心管理。若学校配备的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设备,使用部门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部门维修或赔偿。

第十五各营业机所产生的帐务归属营业机使用单位。

第十六营业点相关人员可通过公共数据库查询管理帐务。出纳员可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专网完成业务操作。

第十七帐务查询权限的分配由财务处审批,校园一卡通中心具体管理。

第十八所有接入一卡通系统的工作站、工控机、营业机(含出纳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发现营业机使用不正常,应及时报修;航空头闲置不用时,应置于干燥处;电源插座接触不良时,应及时报修;各工作站开机时,应保证采集软件和后台上传数据软件正常运行。为保证周末及休息时间数据及时上传,请预先设定好上传参数。各营业点消费必须使用校园卡或其它学校同意的消费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等未经允许的其它方式消费。

第四  处罚

第十九所有脱机消费营业额中的“黑卡”(即处于挂失状态的校园卡)所涉及的消费额由使用单位承担,并在结算时从相应的营业额中扣除。

第二十因违反本《规定》导致营业机帐务问题的,所涉及帐务由该营业点负责。

第二十一任何用户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多次警告无效的,将取消其用户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五  附则

二十三 本办法由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同时原《校园一卡通系统工作站与营业机使用规定(试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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