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疫病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传染疫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各类传染疫病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各类传染疫病疫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大力宣传普及各类传染疫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各类传染疫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学校成立传染疫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各类传染疫病的相关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教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对各类传染疫病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传染疫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负责的传染疫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疫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的应急处置制度及办法,建立传染疫病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2.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传染疫病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防疫和疾控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各类传染疫病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以便于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师生公寓、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加强各类公共餐饮系统的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测;
6.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各类传染疫病或疫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治疗及环境消毒等工作。
四、各类传染疫病的预防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卫生防疫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管控体系,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对食堂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公寓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师生提供一个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加强食堂餐饮管理,食品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定点采购并接规定验收,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做到生熟分开,餐饮具做到严格消毒,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做到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所有销售的菜品均做好留样。
3.加强饮用水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避免因医疗废物处置
当造成的疫病疫情。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师生员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型、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传染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传染疫病防控能力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传染疫病的日常监测和报告
(—)监测
建立校园传染疫病的监测系统,由后勤处卫生所进行初步的识别,对于在卫生所就诊过程中发现的病例进行识别、监测和报告。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应关心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进行了解,如其因传染病疫病缺勤,应采取相关措施。
(二)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
2.严格执行学校各类传染疫病报告程序。在校园内或所在地区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或其他疫情时,发现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后勤处及学校传染疫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由后勤处视情况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任何人均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传染疫病病例或疫情。
六、应急处置
根据传染疫病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处置。
(一)校园内一般传染病(指具有一定传染力,但不危害个人生命、公共危害不大的疾病)
1.对于学校后勤处卫生所有治疗能力或自限性传染病,本埠学生或教职工应返家治疗,学生需由家长或教职工护送,外埠学生须在卫生所接受隔离治疗。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卫生所申报隔离治疗方案。
2.对于学校后勤处卫生所无治疗能力的疾病即时进行转诊,并护送患病师生进行转诊治疗。依医院诊疗意见开展隔离治疗工作。
3.针对在校内隔离治疗的师生,要认真做好隔离病员的排泄物、分泌物、衣物、用具和其它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要对隔离病员加强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和疫情扩大蔓延。卫生所医务人员在接触传染病人时须操作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感染,杜绝传染病的传播。
3.对患病师生使用过的办公室、公寓、接送车辆、教室、班车及其他活动场所进行消毒,依据其所患传染病特性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监测,必要时可进行隔离观察。
(二)地区性一般疫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停止集体活动。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6.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预案。
(三)校园内或地区性重大疫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5.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6.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
7.对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8.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系。
9.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目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0.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11.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预案。
七、保障措施
(—)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传染疫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做好传染疫病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兼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物资保障
做好日常物资储备,主要包括消毒药品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附件2:
上海电机学院传染疫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培雷 胡晟
副组长:王志恒
成 员:党政办公室—董雪静党委宣传部—范冬姣
后勤处—林文胜保卫处—吕小亮
财务处—靳磊教务处—刘军
党委学工部—朱健研究生处—马慧明
人力资源处—刘智英工会—查引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孙丽江
后勤处—王琼(后勤处卫生所负责人)
秘书单位:后勤处(如遇重大疫情,学校设立临时性专业防控部门,则由该部门担任秘书单位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