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奖惩条例

索取号:G0261302000-2018-0004 时间:2017-11-06 浏览:3336 设置

食堂管理奖惩条例

为构筑平安校园,提高本校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师生健康,规范临港校区食堂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类别

奖励分为:表扬、加分、经济奖励、降低管理费比例

惩处分为:警告、扣分罚款、提高管理费比例

二、惩处方式

初次违规且未造成事故,或轻微违规者,签发《责令整改通知单》以示警告,并按违规条例中规定的扣分标准扣分;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屡教屡犯、知错不改的,或扣分总数达到罚款标准的,直接处以经济罚款。处罚后仍不改进的,提高管理费比例。

三、奖励方式

单项检查或专项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给予加分。加分总数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经济奖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给予经济奖励。学期连续检查都没有任何违规表现,也没有受到投诉的企业,给予降低管理费比例的奖励。

四、有以下违规情形者每一单项或每一人次扣20分

1、原料采购渠道不正规、供应商台账不齐全、采购的豆制品和肉制品没有按照要求采购

2、员工在售菜间不戴口罩、手套、工作帽,涂指甲油、戴戒指

3、不在规定水池中清洗物品

4、洗净原料落地后未清洗直接使用

5、盛器、刀具、砧板没有标识,或未按标识使用

6、定型包装食品,发现有无生产日期或无生产许可证或无保质期等标识的食品原料、调味品的

7、现场抽查已经清洗消毒备用的餐具发现有未洗净的

8、未用专用水池洗刷餐饮具的

9、专用橱柜、冰箱等有杂物或私人用品放置的

10、消毒后的餐饮具没有用专用保洁柜存放

11、收取现金

12、在工作场所发现烟蒂

13、白天发现蟑螂等害虫

14、没有灭鼠措施

15、仓库存放不规范

16、食品添加剂没有按规定专人专柜保管使用

17、未按要求标明菜价

18、灶具油腻、积垢明显可以刮下的

19、冰箱冷冻内有污物、残物

20、厨房地面油腻或有积水

21、晨检未按要求进行

22、消防设施通道被占用

23、售菜间操作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

24、熟制菜品放置超过两小时以上没有进行再加热处理的

25、操作间墙面脏污,屋顶冷凝水没有及时处理的

26、工作区域未使用专供地漏的

五、有以下情形者直接按次经济惩罚

1、经营者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过期,或者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罚200元/次,并要求商户在半个月内取得有效合法证件

2、健康证不在有效期内(失效不超过1个月),罚200元/人,该人员必须在一周内办理体检;无健康证且不能出示在检收据的罚500元/人,该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岗位(健康证失效超过1个月视作无证)。

2、 在食堂工作场所吸烟者罚100元/次

3、 有苍蝇且无防蝇措施的(苍蝇拍,粘蝇纸等)罚100元

4、 要求统一采购的物品私自采购者罚500元

5、 留样数量与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6、 非加工时段室内垃圾桶没有加盖的罚50元

7、 没有执行抹布分色者罚50元

8、 在清洗食品的水池中洗抹布、拖把等其他用具罚100元

9、 使用过期的食品原料、调味料进行生产的罚200元

10、使用过期的添加剂进行生产的罚500元

11、当月累计扣分200分,处罚500元。

六、罚款不得替代整改,罚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申诉。

七、本条例与各企业讨论通过后立即生效。

八、罚款用于本校区各食堂专项整治,昂电后勤每月通报罚没款总额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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