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关于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取号: 时间:2018-03-15 浏览:168 设置


沪电机院后〔20183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为科学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车利用效率,积极稳妥、按部就班推进公车改革,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科学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车利用效率,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基本形成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改革目标和任务

全面推进和切实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科学、规范、高效使用公务用车。

三、改革范围

全校范围内采用政府财政经费购置并用于执行公务配备的车辆,参改人员涉及到学校九位副局级校领导(其中包括两位享受副局级待遇的退出现职的原校领导)。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学校党政高度重视此次公车改革工作,学校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以党政办公室、组织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公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全面推进和保障此次公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学校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此次公车改革工作,根据学校有关部署要求,确保公车改革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党政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要对车辆的交接、评估、拍卖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车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力资源处主要负责司勤人员安置工作;财务处负责所需公务用车经费的核定工作,参与有关制订车辆管理细则等工作;后勤处负责完成车改方案、制订车辆管理细则等工作;组织部协调好公车改革中老干部用车等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协调好涉及到车辆的资产等方面的工作;保卫处负责涉及到车辆的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管理,改善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进一步制定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细则,加强车辆调度管理,保证正常工作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行车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节约各项开支,降低运行成本,为学校公务用车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五、车改办法

(一)本单位现有车辆保有情况以及拟保留车辆情况

1.现有车辆保有情况

学校现有各类用车共7辆,其中小轿车5辆(包括2辆超标别克、2辆黄标桑塔纳黄标车、1辆大通商务车),大中型客车2辆(133座大巴,122座中巴)。这是学校现有车辆的基本情况。

同时,由于远郊办学(距离市中心70多公里),学校现有公务车远不能满足教职工上下班的出行需求,学校通过租赁社会车辆予以解决,租赁社会车辆情况如下:教职工通勤班车10(闵行校区4辆,临港校区6),小轿车8辆。

2.拟保留车辆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学校可对现有的3辆小轿车进行如下处理:拍卖、报废、封存、调剂。另2辆改装成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治安、救护)。不超标的已封存车辆可在核定车辆内调剂使用,但调剂后车辆总数不超过本次车改核定标准数;已报废车辆不影响车辆额度申报核定。

根据本次车改精神,我校可保留车辆如下:

1)正局级一把手用车2辆;

2)机要通讯用车3辆;

3)业务用车3辆;

4)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2辆;

5)远郊办学或多校区业务用车1辆;

6)校车1辆;

7)改装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在包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情况下,我校车改后拟保留用车额度14辆。

(二)车改工作计划进度  

1.保留正局级校党委书记、校长工作用车2辆。

2.副局级领导取消用车,享受每月1690元交通补贴,保留或将来新购置符合要求的3辆车用作业务用车。

3.对符合标准或新购置的现有车辆用作机要用车3辆和老干部保障用车2辆。

4.保留原大中型客车1辆用校车(建议保留考斯特)。

5.对现有的超标车辆进行拍卖或报废。

6.3月底上报本单位车改方案、留用申请和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申报。

7.将原有两辆黄标车改装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8.获重新核编数后,对现有封存的超标车辆进行处置:拍卖或报废处置超标车辆,并按照实际需求购置符合标准的新车。

(三)领导交通方式

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定,自201811日,担任副局级的9位校领导已搭乘通勤班车、开私家车或公共交通等方式上下班。

六、现有可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

公车改革后,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科学、规范、高效使用公务车辆,严格落实责任制,以下情况可使用公务车辆:

1.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

2.接待上级有关人员、领导、重要客人等;

3.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

4.财务部门涉及10000元以上现金的业务;

5.购置批量物品及批量设备运送维修;

6.职工和学生患急病送医院;

7.现有多校区及教学点之间的公务活动;

8.其他紧急公务用车情况(须分管校领导审批)。

七、车辆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落实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八、司勤人员安置

我校目前驾驶员共12名,其中3人为事业编制,9人编制外(劳动合同挂靠上海学友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学校将根据实际用车需要,对以上人员妥善安置。


附件:

1.上海电机学院车辆处置方案

2.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校驾驶员的安置方案

3.上海电机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经费测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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