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机院资财〔2016〕78号
根据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沪财行〔2016〕14号)等文件要求,为组织开展2016年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经我校2016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拟成立“上海电机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晟
副组长:陈信(常务)、黄兴华、杨若凡
成 员:校 办—朱 健 资产财务处—程晓华
审计处—项 军 后勤基建处—王 峰
人事处—吴美华 图书馆-汤学华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吕红芳
上海昂电实业有限公司—卞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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