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专业建设,提升新专业办学质量,确保新专业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根据教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本科新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首次开始招生的本科新专业。
二、检查内容
对照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从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基本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院系自查和校级专家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院系自查。新专业所在院(系)开展自查,自我评定等级,撰写新专业检查分项自查报告和新专业自查报告。新专业自查报告内容包含:⑴新专业的设置背景和建设基础;⑵专业建设的措施及成效(请根据六个方面的检查内容,紧扣评价标准,逐一进行对照分析,根据工作实际,说明专业建设工作的状态、做法、成效);⑶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自查报告要求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数据与分析相结合,字数不超过5000字,其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部分要占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二)学校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在学院(系)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聘请专家组,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课,听取新专业检查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教学大纲、试卷等相关材料,考察相关教学设施等方式全面了解新专业建设情况,最后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和结论,填写校级专家意见表。
五、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系)于12月24日前完成自查,并将新专业检查分项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专业专任教师一览表电子稿发送至jxpgb@sdju.edu.cn。
2019年1月份学校将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