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使学院的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负责人、实验项目负责人等知晓安全责任与义务,建立实验室安全的三级管理体系,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之规定,现开展相关安全责任书的签约工作。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下载《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二级学院与所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按照文件规定落实签约工作。签约文本存档请于3月31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 1.《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2.《二级学院与所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