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电机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及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

索取号:G0260101000-2019-0028 时间:2018-05-07 浏览:20 设置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有学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上海电机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上海电机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完成了校学术委员会换届的推荐工作,遴选出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经学校2018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和148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即日起实施,望认真贯彻执行。

经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民主选举,选举胡晟为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主任;经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主任任命,任命杨若凡、陈东辉、杨俊杰为副主任;学术委员会设秘书处,秘书长为马慧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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