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奖学金)评审工作,经2018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决定,成立上海电机学院学生资助(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 长:李晓军(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朱 健(党委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成 员:王 贡(财务处副处长)
吴 斌(教务处副处长)
房 晶(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
袁 亮(团委副书记)
张跃辉(电气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刘国军(机械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张 珂(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陈秀春(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何 宁(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刘志超(材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陈 怡(设计与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苏庆刚(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办公室主任)
余卫宁(高职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以上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岗位的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