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电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站点设置与管理工作自评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取号:G0260101000-2019-0039 时间:2019-01-04 浏览:207 设置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总体要求,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站点设置与管理情况自评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站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经2019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成立上海电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站点设置与管理工作自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杨俊杰

成员:党政办公室—董雪静

      人力资源处—刘智英

      教务处—刘军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张慧文

      财务处—靳磊

      审计处—程晓华

      信息化中心—陈献忠

      继续教育学院—宋国强

      以上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后继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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