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电机学院房产权证补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索取号: 时间:2019-09-11 浏览:117 设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第15次校长办公会、第33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成立学校房产权证补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房产权证补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晟

副组长:王志恒

二、房产权证补办工作小组:

  长:王志恒

副组长:基建处 后勤保障中心负责人

  员:党政办公室、学生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监察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

今后,以上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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