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第15次校长办公会、第33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成立学校房产权证补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一、房产权证补办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胡 晟副组长:王志恒二、房产权证补办工作小组:组 长:王志恒副组长:基建处 后勤保障中心负责人组 员:党政办公室、学生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监察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今后,以上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