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学生资助(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索取号:G0260101000-2019-0037 时间:2018-11-20 浏览:215 设置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奖学金)评审工作,经2018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决定,成立上海电机学院学生资助(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长:李晓军(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朱  健(党委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员:王  贡(财务处副处长)

  斌(教务处副处长)

  晶(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

  亮(团委副书记)

张跃辉(电气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刘国军(机械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珂(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陈秀春(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宁(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刘志超(材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怡(设计与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苏庆刚(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办公室主任)

余卫宁(高职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以上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岗位的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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