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深化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的全面合作,建立能够促进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平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上海电机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经学校201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及学校党委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即日起实施,望认真贯彻落实。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