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红等同志三级机构负责人岗位变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三级机构负责人聘任工作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17〕279号)和《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三级机构设置方案(2017-2021版)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17〕278号)等文件精神,经2019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聘任黄红同志为保卫处技术保障科科长,自2019年7月16日起不再担任党政办公室国内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
聘任孔祥昆同志为党政办公室国内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自2019年7月16日起不再担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国防教育科科长;
以上岗位聘任日期为2019年7月16日起,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