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索取号:G0260902000-2019-0049 时间:2017-09-01 浏览:1187 设置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办事项目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办事依据

沪教委学【2004138号、财教【2008196

申请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在籍学生,预科生

申请材料

一、生源地贷款每学年开学初提交回执给二级学院;

二、申请校园贷款准备材料如下: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

2、《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

3、困难证明原件*1

4、学生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复印件*1

5、户口簿复印件(每页全部复印)*1

6、本人户名的上海地区的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联卡复印件*1(银行卡号手写一遍)

贷款说明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学制(网上申请时请依此计算填写)

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学制加13年(毕业后13年)。

银行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闵行分行

联系电话:021-52238711   64145012,联系人:杜老师 黄老师

还款

毕业当年的71日产生利息,每个月1号扣款。

申请程序

一、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银行)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填写申请信息。

2、学生需前往贷款的银行,根据各大银行的手续进行操作办理。

3、学生提交申请后,校资助中心登录贷款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4、开学后将贷款回执单及时交给班主任,由各院汇总上交校资助中心。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即930日前,校资助中心登录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回执,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最终拨款学校财户,学校财务放款。

二、校园地贷款(线上申请与线下申请相结合)

1、每学年开学后申请学生登录网址:http://xszz.scsa.org.cn以申请人身份证号注册,进入“校园地贷款申请”模块,填写申请信息并保存和提交。

2、线下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本人向二级学院递交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二级学院审核通过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311月中旬,学校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与银行签约,在银行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及相关材料的填写,通过审核后另行通知学生与银行签合同。经银行终审通过的贷款学生,将申请成功的贷款打到学校财户,由学校资助中心提供名单,财务放款。

办理时限

生源地贷款回执,校园地贷款每年9月开始办理

办理地点

1、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3822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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