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办事项目 |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办事依据 | 沪教委学【2004】138号、财教【2008】196号 |
申请范围 | 我校全日制在读在籍学生,预科生 |
申请材料 | 一、生源地贷款每学年开学初提交回执给二级学院; 二、申请校园贷款准备材料如下: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 2、《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 3、困难证明原件*1 4、学生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复印件*1 5、户口簿复印件(每页全部复印)*1 6、本人户名的上海地区的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联卡复印件*1(银行卡号手写一遍) |
贷款说明 |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学制(网上申请时请依此计算填写) 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学制加13年(毕业后13年)。 银行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闵行分行 联系电话:021-52238711 64145012,联系人:杜老师 黄老师 还款 毕业当年的7月1日产生利息,每个月1号扣款。 |
申请程序 | 一、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银行)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填写申请信息。 2、学生需前往贷款的银行,根据各大银行的手续进行操作办理。 3、学生提交申请后,校资助中心登录贷款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4、开学后将贷款回执单及时交给班主任,由各院汇总上交校资助中心。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即9月30日前,校资助中心登录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回执,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最终拨款学校财户,学校财务放款。 二、校园地贷款(线上申请与线下申请相结合) 1、每学年开学后申请学生登录网址:http://xszz.scsa.org.cn以申请人身份证号注册,进入“校园地贷款申请”模块,填写申请信息并保存和提交。 2、线下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本人向二级学院递交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二级学院审核通过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3、11月中旬,学校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与银行签约,在银行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及相关材料的填写,通过审核后另行通知学生与银行签合同。经银行终审通过的贷款学生,将申请成功的贷款打到学校财户,由学校资助中心提供名单,财务放款。 |
办理时限 | 生源地贷款回执,校园地贷款每年9月开始办理 |
办理地点 | 1、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38223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