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进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办法

索取号: 时间:2018-09-14 浏览:15 设置

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海电机学院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作的主体,负责学校部分横向科技服务、企业委托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的技术攻关活动以及对接企业和社会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教师,为学校科技工作助力,规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含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等各类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管理,对进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及其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进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条件

满足如下条件的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可以进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来自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含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项目;

2.必须开具16%增值税发票的项目,或外协费用占项目总经费75%以上的项目;

3.原则上经费数在50万及以上的项目;

4.具有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内容的项目。

二、进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管理程序

满足上述条件的项目应通过下面途径进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实施管理:

1.项目负责人申请,满足上述条件的项目经二级学院审核、科技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由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委托企业签署“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3.立项申请书、项目经费预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除科技处备案外,还要报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管理;

4.项目中如有外协情况,由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外协合同。

5.项目结题后,应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

三、其他

昂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昂电实业公司指导下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经费的过程管理,服务好广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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