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我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1月12日之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学生处。联系人:曹东燕 邮箱:caody@sd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