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长鹏等同志三级机构负责人岗位变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三级机构负责人聘任工作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17〕279号)和《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三级机构设置方案(2017-2021版)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17〕27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个人自荐、组织选荐、考察票决等环节,并经2020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免去宋洁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兼任)职务。
聘任邵长鹏同志为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
以上岗位聘任日期从2020年12月18日起,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