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赋予科研人员科研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沪财教〔2019〕24号),以及其他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1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科技处。
联系人:仝光
邮箱:tongg@sdju.edu.cn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