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工作安排,为提前谋划2021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请各部门在前期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整合、统筹本部门教学成果,向学校报送2021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拟申报成果。 具体通知详见“一站式办事大厅-校内公告-教务公告”,请及时登录查看。教务处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