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1.遵循按劳分配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考核;坚持目标驱动,奖励先进,充分激发二级教学部门工作积极性。
2.重点突出,考核指标设定对接学校“十四五”规划、上海市高校分类考核指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要求。
3.深化两级管理,注重对学校上水平增实力业绩的激励。
4.定量测评为主,定性评价为辅。
二、考核范围
按照下表,分类考核。
分类 | 部门名称 | 考核模块 |
第Ⅰ类 | 电气学院、机械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商学院、材料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外语学院、文理学院、高职学院 | 党建与大学文化建设、教学工作、学科科研、师资队伍、学生工作、国际化 |
第Ⅱ类 |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工业技术中心 | 党建与大学文化建设、教学工作、学科科研、师资队伍 |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党建与大学文化建设、教学工作、学科科研、学生工作、师资队伍、国际化等六个模块。每个模块分别由牵头部门组织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常规考核内容,并进行综合评定。
1.二级教学部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度。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年度发展目标任务予以分解,确定二级教学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
2.二级教学部门常规工作管理质量。相关职能部门对二级教学部门涉及党建与大学文化、教学工作、学科科研、师资队伍、学生工作、国际化等常规工作进行质量评价。
四、考核指标与分值计算
根据二级教学部门是否有学生,分为全指标考核二级教学部门(Ⅰ类)及部分指标考核二级教学部门(Ⅱ类)两类,每类设定不同的考核权重。
1.分数计算
(1)各模块总分=各模块目标任务考核分+各模块常规工作考核分
注:各模块总分按百分制计算。
(2)各二级教学部门考核总分=∑各模块总分*权重+加分
注:加分项目:二级教学部门获得的国家级政府重要奖项及年度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开创性的面上重点工作,经领导小组审议,可酌情加1~5分。
2.空缺项计算
对于因任务及职责分工不同造成的被考核部门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出现的空缺项,各条线根据实际情况按同类部门该考核项评分的平均值*(0.8~0.95)计为空分项得分,具体由各条线讨论决定。
五、考核统计时间节点
所有考核内容统计截至时间定为11月30日。
六、组织架构
1.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
2.成立二级教学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成员为其他所有校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审议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秘书单位设在人力资源处。
3.成立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工作组。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负责二级教学部门年度考核体系设计,并组织各模块分别开展专项考核工作。
4.成立考核工作投申诉及监督工作组,由校工会牵头,负责考核程序监督、人员投申诉处理。
七、考核程序
1.每年年初,学校党委确定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2.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经条线会议提出各二级教学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工作组汇总形成年度考核文件并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3.校党委常委会对二级教学部门年度考核指标进行审定。
4.每年年终,各二级教学部门总结年度工作成效和业绩。
5.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各二级教学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进行质量评价,经条线会议审议后提交工作组,工作组汇总考核成绩并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6.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各二级教学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7.公示年度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与激励
1.设综合考核奖励。奖励金额从年度绩效工资总额中予以支出,一次性发放。
按照两类二级教学部门综合得分,分别予以分档奖励(年初预留5%基础绩效+X作为奖金总额,根据经费情况测算分档系数予以发放)。
Ⅰ类二级教学部门原则上按该类部门总数3:5:2的比例设置A、B、C三档考核结果;Ⅱ类二级教学部门原则上按该类部门总数1:1:1的比例设置A、B、C三档考核结果;A类为优秀部门。
2.对年内出现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影响稳定事件、廉政建设问题等重大问题的二级教学部门,以及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责任事故、一二级教学事故被问责的二级教学部门,综合考核予以降档处理。以上否决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九、本办法由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二级教学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2.2021年度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各模块权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