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纵向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9〕71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讨论研究,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管理办法》。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3月21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科技处。
联系人:仝光
邮箱:tongg@sdju.edu.cn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科技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