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1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教财〔2016〕11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电机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现公开向全校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审计处。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doc
审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