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缓缴学费工作,并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上海电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缴学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27日之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学生处。 联系人:顾涵婷 邮箱:guht@sdju.edu.cn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缴学费实施办法.pdf学生处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