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教委督〔2022〕1号)及《上海电机学院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办法》(沪电机院教〔2020〕3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课程思政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培育与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29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袁伟光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培育与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教务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