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年41号令)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本、专科教育教学特点,特修订《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陈纯
教务处
2022.8.22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年41号令)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本、专科教育教学特点,特修订《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陈纯
教务处
202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