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沪教委高〔2021〕6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基于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改革,积极推进校、企、政多方协同开展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袁伟光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教务处、研究生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