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沪教委高〔2021〕64号)等文件精神,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促进学校更好地适应、融入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加强学校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建设与管理,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袁伟光
附件:3.上海电机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