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含高本贯通)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临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就读于闵行校区。 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含高本贯通)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 ||||||||
专业 大类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普通应届 毕业生 | 退役士兵 | ||||||||
第一 大类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本科 | 2年 | 10 | 0 | ||||
电机电器智能化 | 7 | 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 | 0 |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7 | 0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 | 6 | |||||||
第二 大类 | 车辆工程 | 9 | 0 |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7 | 0 | |||||||
汽车服务工程 | 9 | 0 | |||||||
智能制造工程 | 4 | 7 | |||||||
第三 大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5 | 0 | ||||||
通信工程 | 6 | 0 | |||||||
网络工程 | 3 | 0 | |||||||
软件工程 | 6 | 0 | |||||||
物联网工程 | 3 | 5 | |||||||
第四 大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 | 0 | ||||||
经济统计学 | 4 | 0 | |||||||
市场营销 | 4 | 11 | |||||||
物流管理 | 4 | 11 | |||||||
质量管理工程 | 4 | 0 | |||||||
第五 大类 | 工业设计 | 30 | 10 | ||||||
第六 大类 | 产品设计 | 8 | 0 | ||||||
合计 | 150 | 50 | |||||||
2022年高本贯通转段专业及计划如下: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2年 | 不超过60人 | ||||||
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52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 (一)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425分及以上。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35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其英语四级认定为425分。 (二)考生须持有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无计算机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与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同等要求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考试资格。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三)退役士兵考生不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证书限制。 (四)报名方法:3月14日9:00-21:00和3月15日9:00-12: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并上传佐证材料。 (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本贯通转段考试招生仅限上海电机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和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具有高本贯通转段资格的高职阶段三年级学生。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 ||||||||
十、测试办法 |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二)考试地点:临港校区(水华路300号) (三)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 | ||||||||
专业大类 | 考试科目 | ||||||||
第一大类 | 电工电子 | ||||||||
第二大类 | 机械设计基础 | ||||||||
第三大类 | 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 | ||||||||
第四大类 | 微观经济学 会计学 | ||||||||
第五大类 | 计算机辅助设计 | ||||||||
第六大类 | 设计素描 快题设计 | ||||||||
高本贯通转段考试科目: |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专升本(普通应届毕业生)、高本贯通: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考试成绩和校内加分组成。考试成绩由所有考试科目成绩相加组成,满分150分。 (二)大学期间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含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校内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不累计。 (三)“专升本”考试合格线为考试满分的40%,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在合格线基础上,根据专业大类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大类内为分数优先原则)。 (四)高本贯通转段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考生转段资格线为考试满分的60%或为该专业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成绩总平均分的70%,两个条件取低值。 (五)同分规则:考生同分时,按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六)调剂规则:对达到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将调剂至同一大类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各大类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专升本(退役士兵)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适应能力分流测试成绩和加分组成,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适应能力分流测试地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成绩满分200分。 (二)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三)同分规则:考生同分时,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四)调剂规则:对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其调剂至第四大类招生专业。 三、其他规则 (一)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的考生可申请保送我校相关专升本(含高本贯通)专业。 (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与所学专科(高职)专业需满足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要求,对于不满足的专业志愿我校视作无效专业志愿。 (三)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未能获得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 | ||||||||
报名考试费 标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1科报名考试费 40元/人 2科报名考试费 66元/人 3科报名考试费 92元/人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笃行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含高本贯通)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www.sdju.edu.cn 招生办官网: 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加分申请提交: 1.申请方式:考生将加分申请表(可从我校招生网下载)、证书原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haosheng@sdju.edu.cn。邮件标题为:专升本加分申请+姓名。 2.申请日期:2022年3月26日-3月29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可于发送后第二日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材料受理进度。 (二)考生须符合考试时期上海市和上海电机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方能参加考试。 (三)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