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鼓励学生跨学科专业学习,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推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学校经研究决定开设微专业,特制定本办法。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5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袁伟光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教务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