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内差旅费开支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各项业务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财务处(renlw@sdiu.edu.c)。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国内差旅费开支经费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docx财务处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