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明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职责,高效、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的行为,使工程建设全过程有章可循,建立“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监督制”的管理体系,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施工总包
1、施工单位负责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按学校、监理单位要求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现场事务。
1)负责各专业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
2)服从学校、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的协调管理。
3)对学校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交付整个工程。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平面布置图等。
3、测量定位和轴线控制、网桩的测设、高程控制的水准点的复测由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各专业进度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并按照经学校审批的进度计划执行,编制和执行施工及试运行阶段的进度计划,对进度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5、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时参加学校、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碰头会、例会、专题会和协调会。
6、协调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配合和满足现场施工的需求。
7、负责协调各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妥善安排与专业分包单位交叉作业的进度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进场设备的现场堆放场地,以及合理的运输线路及工作面,处理好因交叉作业可能引起的成品保护问题,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8、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排除施工过程中遇到各种障碍。总结和部署进度计划,落实关键工序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各专业施工交叉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进场和退场时间。
9、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治安、保卫、保洁、消防,包括洞口的安全防护工作等;施工现场(含总平)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规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各专业分包单位不得随意变动。消防、保卫、环保、文明施工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10、负责参加学校组织的各专业(含分包工程)工程验收,做好协调、整改工作。
11、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经审批合格后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1、按照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按照学校、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专业分包工程。
1)负责管理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
2)服从学校、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的协调管理。
3)对学校、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交付分包工程。
2、负责编制专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平面布置图等。
3、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并按照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学校审批的进度计划执行,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4、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时参加学校、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碰头会、例会、专题会和协调会。
5、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学校负责。
6、负责参加学校组织的各专业(含分包工程)工程验收,做好整改工作。
7、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及时将专项分包工程的资料移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三、施工前期管理
(一)项目组管理体系建立
施工单位在接到进场通知后一周内组织建立该项目管理(质量、安全)体系管理制度,并将企业资质及管理人员上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核,施工单位管理班子必须与投标及合同相关文件相符。如需变更提前上报本部及项目监理机构,变更人员相关资格、业绩、技术能力等不得低于投标合同文件人员水平。项目部必须单独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到岗率不得低于80%。
(二)图纸会审
施工单位各专业工程师或专业工长对各专业设计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与设计单位进行讨论,施工单位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根据以往相关或类似工程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对本工程进行预测,并对当前设计图在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与设计单位进行商讨确定。
审核要点:
1)建筑
根据建筑行业技术规范条例,在充分理解建筑方案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A.建筑图是否准确体现和落实了设计方案的意图;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方案的要求;
B.营造做法是否准确的反映了建设单位的交工标准,主要材料是否确定。
C.结构、水、暖、电各专业的墙、柱、梁及各种设备,是否满足建筑空间要求;各部位门、窗位置及尺寸是否合理。
D.整体建筑功能是否合理,保温、隔热、防水以及外檐的细部构造作法是否满足功能要求。
E.需隐蔽的管线是否进行了包装(如洗手间);烟道(排风道)的布置及材料是否合理;落水管、空调孔、空调室外机组的位置是否合理。
F.吊顶部位的净高是否合理统一;房间各部位的平面和净高尺寸是否合理,特别是楼梯及错层部分,是否会碰头。
G.根据可能出现的交工标准调整情况,在营造做法上留有余地,确保各种交工条件下工艺完善、满足要求。
H.审核设计是否符合环保、节能要求,是否符合环保、节能发展方向,以及在这两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情况。
2)结构
根据结构专业技术规范条例,在符合结构设计规范的前提下,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A.结构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建筑方案的要求。
B.研究能否采用或部分采用更合理的结构方式,以达到经济实用的目的。
C.结构布置是否对使用功能有明显的影响。例如梁、柱的位置、梁的高度是否合理,推算各部位的空间净高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管线(水、暖)
根据水、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条例,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A.水、暖专业设计是否满足建筑方案和整体功能的要求,各种使用功能是否齐备。
B.各种器具和管线布置是否合理,使用上是否方便,是否妨碍家具等设施摆设。明设管线布置是否美观,管线与墙体的关系是否确定。消防水管、消火栓及控制阀门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暴露到墙体外等。
C.管道井的位置是否合理,管道井的尺寸是否既紧凑又能满足检修和安装要求。
D.各种部件、材料的选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是否经济、实用、美观。
E.管线尽量避免明露。排水管线外露的均要求美观。
F.管道井的位置及封闭材料是否合理,同类型的管道井及管线布置是否相同。
G.审核设计是否符合环保、节能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在这两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情况。
4)电气(强、弱电)
根据电气行业技术规范条例,从以下方面审核:
A.各种开关、配电箱配置及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建筑方案或使用功能要求。
B.明设的面板、开关等布置是否合理,使用上是否方便,是否妨碍家具摆设,同类户
型的开关、插座等布置是否相同。
C.各种部件、材料的选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是否经济、实用、美观。
D.审核设计是否符合环保、节能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在这两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情况。
(三)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核
收到施工蓝图后施工单位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编制,并通过公司层面审核上报项目监理机构,上报组织设计必须有公司内审表。
对存在一定危险性及大面或复杂工艺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施工方案包括(临时用电、安全文明、机械使用)。对超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完成编制后尽快上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核。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需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本部酌情考虑进行处罚。
(四)进场人员教育及交底
施工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立即做好实名登记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明确本工程注意事项等,通过安全教育必须懂得本工种基本安全操作规程。
(五)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及审批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在确定项目的总工期目标之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总工期目标层层分解,在工程开工令签发后5日内,按照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周工作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的进场计划、租赁计划和采购计划。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学校需求进行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明确节点如原饰面拆除、吊顶封板、隔墙封板日期等。协调各配套单位进场施工工期。
在总进度计划得到批准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周工作计划,每周例会前必须包含对上周或上月施工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文件往来情况、施工人员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四、施工过程管理
(一)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过程中不得对施工图和已有规定的标准进行更改,如需更改的需上报项目监理及本部进行确认。未予以确认的不得擅自施工。施工过程每道工序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报项目监理方验收,验收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明知质量不合格,不得擅自进行隐蔽掩盖。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整改,限期不整改或限期内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处罚。
2、出现质量问题的应返工处理,出现质量事故除承担政府规定的相关责任以外并处罚。
3、工程需隐蔽的部位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自检,现场不得阻挠监理正常验收工作。
5、工程施工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施工过程中确需对图纸进行变更施工的,应征得学校的同意并报项目监理机构。
6、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有效组织现场施工,配合学校、监理单位和造价单位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
7、监理单位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野蛮施工的上报学校进行处罚。
8、监理单位发的有关限期进行整改的项目或周例会、学校、监理通知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
(二)施工材料管理
施工用原材料是施工质量保证的关键,因此施工过程中需各方严把材料关,进场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
1、材料进场,及时通知检验(3天内),及时送检(进场内3天内),不得影响正常施工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时退场(3天内),对于明知不合格的材料,仍用于该工程的单位予以处罚。
2、建筑材料须在取得见证送检合格报告后,才能使用,不得提前使用。
3、材料、半成品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不得擅自用于工程实体。
4、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位置布置。
5、施工现场材料应以妥善管理,施工完成后做好落手清工作。
(三)安全文明管理
校园属于特殊场所,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应指定位置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必须到场履职,在施工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如下:
1、工程施工必须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进行,确需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必须提前报备,得到学校批准并办理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需吸烟去指定地点。
3、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上课,会议需求的及时沟通根据学校需求调整作业时间。
4、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清运等工作不得影响校区正常办公休息生活。
5、过程中材料、工具等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丢抛工具材料等。
6、对产生噪音和扬尘的工序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控。
7、施工过程中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有专人监护,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8、消防水及消防设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严禁擅自使用。
9、在施工现场建立和落实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其完好备用状态。在易燃易爆,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施工单位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施工进场人员和车辆必须提前两天办理报备手续,得到学校批准方可进入。校园内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走动进入学生宿舍等行为,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校方许可。
11、施工单位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落实所需设备、材料及人员。
1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具体措施。例如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临街的安全防护,洞口的防护等内容。
13、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岗位并落实到人。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14、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制度。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如实地向监理单位、学校以及安全行政部门上报,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15、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工程例会或民工夜校对各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16、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工种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7、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学校、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18、施工单位必须在主要出入明显位置设置铭牌,写明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立单位、施工单位、工地管理人员及开、竣工日期等内容,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施工现场主要地段的明显位置应悬挂或张贴进度、质量、安全、政治宣传等标语牌。
19、危险施工区域悬挂警示牌或警示灯,并有专人值班。
2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做到整洁,电气、开关、电箱按规定制作完整,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
21、在学校用餐应按序排队,尽量与师生用餐高峰期错开。
1、管理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人为降低审批级别。
2)经济性原则:在保证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前提下节约成本。施工单位要履责到位,监理要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变更。
3)先审批后实施原则: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实行“先审批后实施”原则,未审批而实施的变更内容一律不予认可,应急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更除外,但需及时向校方、监理报告。
4)相互监督原则: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由项目各参建单位参与、互相监督实施。
2、签证流程
1)现场如需签证上报校方及监理单位。
2)专题会议或工程例会讨论,参加方:设计、监理、校方。
3)签证理由成立的应由施工单位做好报价清单上报审核。
4)审核完成后由各方签认方可实施。
五、竣工管理
(一)竣工条件
施工单位必须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如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首先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经监理单位的检查达到合格后提出工程竣工初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并按相关要求整理。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学校提出初步竣工验收申请,由学校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步竣工验收。对初步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经监理单位、学校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学校提交以下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1、经学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核并签署了意见的并加盖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设计、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竣工图。
3、各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完整;
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1、招投标文件;
2、单位资质、人员资格;
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4、开工报告;
5、施工材料报审、工序报验、隐蔽验收等工程资料
6、设备试验记录;
7、竣工验收报告;
8、全部竣工图;
9、概算、预算、竣工决算;
10、工程质量评审材料;
11、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其他有留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12、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