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2024年教师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时间:2024-01-11 浏览:22 设置

各二级学院(部门)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2022年修订)》(沪电机院人〔2022246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

学校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将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执行。本次设置教学型教授岗位1个,教学型副教授岗位2个。

二、关于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将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等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

2202412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的工作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时间需相应扣除。

4、聘任程序及申聘条件等要求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2022年修订)(沪电机院人〔2022246 )、《关于印发教学型教授评聘实施办法及正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实验师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条件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2318)文件执行。

5、所有入围成果均指任现职以来,以第一(通讯)作者在201811日以来取得的成果。统招统分硕士、博士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入围条件。

6、申报党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要求,请咨询人力资源处。

7、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的通知,另行发布。 

三、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要求

1、思想政治与师德考核考察按照《上海电机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思想政治与师德考核实施办法》(附件9)实施,并提交《思想政治与师德考核表》(附件7)内相应附件,具体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2、教育教学考察按照《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聘教学评议办法(2022年修订)》(沪电机院人〔2022247号)(附件10)实施,并提交《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附件8),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要求按《上海电机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2022年修订)》(沪电机院人〔2022246 号)和《关于印发教学型教授评聘实施办法及正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实验师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条件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2318)文件相关规定实施,具体由科技处、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四、关于重新申报评议问题

重新申报评议者,按规定必须提交上次评议后所发表的符合规范的2023年度出版的新代表作,方可再次申报。

五、关于收费标准和交付办法

1、评议费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评议费为3000元(每份600元,共5份);若需述职或其他评审而产生的费用,按上级标准补交。费用由申聘人自理。

2、交付方法:人力资源处为申聘人员开具缴费通知,申聘人员将相关费用交至学校财务处,学校统一划转。通过第三方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人员,可凭费用交纳收据报销一次。

六、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

202431日前,完成个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学院/部门;

202438日前,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及进行相关考核,信息汇总,公示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由学院/部门按要求汇总提交至人力资源处;

2024331日前,完成校思想品德审查、教育教学与实践能力考察、申报资格审核;公示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

20244-6月,学校委托第三方开展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

20247-8月,学校学术评议组审议申报人员的学术和技术能力及工作业绩,学校聘任。

七、纸质材料封装要求

申报者需提供四个文件袋,分别放置以下内容:

(一)一号袋放置申报表及资质证明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2、《思想政治与师德考核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7

3、学历、学位、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复印件盖章)

4、现任聘书原件,若无聘书原件需提供一张两寸照片(标注工号+姓名)

5、累计1年及以上的产学研践习证明1份(35岁及以下、申报教师系列者需提供)

6、累计1年的学生思想与管理服务工作经历证明1份(申报教师系列需提供)

7、封面贴《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评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二)二号袋放置原件

1、学术评议材料原件:包括论文及检索证明、著作、科研成果、专业实践经历等,目录文章及作者用铅笔划出、正文折页,标明代表作顺序(1,2,3)等。

2、封面贴《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详见附件6)。

(三)三号袋放置复印件

1、《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一份(详见附件4

2、学术评议材料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内容,标明代表作顺序(1,2,3),主送材料和报送材料代表作顺序需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顺序一致,评议表内代表作顺序需与主送材料顺序一致,且严格按照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内的格式填写,不可增减登记表内主送材料及报送材料行数,即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最多可提交7份材料,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最多可提交5份材料。论文检索证明需放入袋内。

3、封面贴《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详见附件6)。

(四)四号袋放置教学评议材料

1、《教师系列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2022版)》(附件8)一式一份;

2、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佐证材料。需满足《上海电机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聘教学评议办法(2022年修订)》(沪电机院人〔2022247号)要求。(详见附件10)

由于材料送审经过的环节较多,在材料返回过程中,有遗失的可能性,请务必自留备份。

八、电子版材料评审提交要求

专家评审材料专家评审电子材料为主,请各位老师严格参照《高级职称提交电子版材料要求》(附件13),准备学术评议代表性成果(论文首页附检索证明、项目首页附结题证明等),严格按照《高级职称提交电子版材料要求》提交电子版职称评审材料至各二级学院。

校内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凡《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列举的任现职且近五年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授权专利等均提交电子稿(论文检索证明、专利授权证书、项目合同、获奖证书等),按《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填写顺序编号排列。

九、注意事项:

1、请各位申报教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各类文件。

2、各二级部门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核实的责任,对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项目等情况逐一核实并盖章。

十、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孙老师  电话38223012  行政楼231

附件1-13.zip 

                                                        人力资源处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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