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沪电机院教〔2023〕21号)和《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细则》(沪电机院教〔2023〕19号)相关规定,经二级学院考核、学生处、教务处审核,学校审议通过,同意 覃增琚 等3名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详细名单见教务系统通知。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3日联系电话:38223045 教务处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