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沪价费[2009]015号)文件精神,经履行相应收费程序,我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均可咨询相关老师。 公示期:2024年7月25日--7月31日联系电话:021-38223003(李老师) 上海电机学院财务处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