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级各类学科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培育省部级及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产生一批有突破性的学术科研成果和产品型科研成果,集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新动能,参照《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上海市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科技处。
联系人:曹喜民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学科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pdf
科技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