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内部结算的规定(试行)
为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准确反映会计核算信息,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内经济业务内部结算作如下规定。
一、内部结算是指学校内部单位(包括横向项目)由于发生经济业务活动而需要内部结算相应经费的会计事项。
二、可以办理内部结算的业务范围及要求
1.向总务部结转专家公寓住宿费,向国际交流中心结转留学生公寓住宿费,需提供专家公寓、留学生公寓等开具的住宿结算清单。
2.向二级教学单位学科平台、测试中心、加工中心等,结转实验测试费、加工费及设备使用费等,需提供相关转入单位出具的测试、加工及设备使用情况的结算清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
3.向总务部结转用车费用、能源和设备使用费等,需提供由总务部开具的费用明细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
4.向网信办结转算力平台服务费,需提供网信办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
5.各单位因聘用人才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管理费等,内部转账时应附相关人员的费用清单。
6.向其它部门(学院)结算其他类费用,需由转入单位提供费用明细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
三、内部结算方式
内部业务结算可以选择的结算方式,包括:
1.内部转账结算。不需实际资金支付,通过内部账户划转的方式结算,由转出方经费账户结转至转入方收入账户。适合横向科研经费或部门自筹经费的非财政资金内部经费结算。
2.资金支付结算。使用对公银行转账结算,如校园用餐或购物等,适合须提供发票的经费报销。
3.预算划拨结算。通过部门经费账户进行内部单位之间预算划拨结算,适合校内部门预算经费的内部结算。
四、选择内部转账结算方式的规定
1.办理内部转账的业务应符合上述内部转账结算范围,用于转账的经费为横向科研经费或自筹经费安排的部门预算经费(非财政资金),符合预算和项目要求,并已经发生费用的经济业务。
2.办理内部转账,转出部门项目负责人需登录一站式办事大厅-财务系统-网上报销,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用款申请单”,支付方式选“内部转账”,后附内部转账申请表,以及已经发生费用的结算清单或明细清单(如有相关合同或协议等,需附上)。如须审批,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审批签字,经财务审核后,完成内部转账结算报销。
五、不予办理内部转账的业务
各单位间发生的零星经济业务往来,一般应当在承担经费的项目中直接报销列支,不通过内部转账办理。
六、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提供内部结算服务的二级单位,依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具体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内部转账结算申请表
内部转账业务类型(选项)() | 1.结转专家公寓、留学生公寓住宿费; 2.结转实验测试费、加工费及设备使用费等; 3.结转算力平台服务费; 4.结转用车费用、能源和设备使用费等; 5.结转各单位因聘用人才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管理费等; 6.结转其他类费用。 | ||||
内部转账资金性质(选项)() | 1.横向科研项目; 2.部门日常经费预算(非财政资金); 3.部门自筹经费。 | ||||
转账事由: | |||||
转账金额(元): | 大写: 小写: | ||||
转出部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转入部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 部门或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方: 部门或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附表:上海电机学院内部转账结算申请表
上海电机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印发 |
注:部门经费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部门公章,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