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评议工作,减少重复浪费、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学校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大型仪器设备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dygx@sdju.edu.cn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评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