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现进行编号为:SDJU-171上海电机学院微通道反应系统快速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数量、技术指标、质保期、验收要求等)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开发两种采用Diamond型三周期极小曲面(TPMS)结构的氨裂解器样品。烟气在热侧提供热量,氨气在另一侧通过钌基催化剂多孔床完成升温与裂解。设计目标是在满足85%目标裂解率相关热负荷的同时,兼顾催化剂空速、换热面积、流动阻力、增材制造可实现性以及后续接口装配。项目成果可用于教师科学研究及实验教学等工作。
2. 采购明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计 (万元) |
1 | 1#样品:不锈钢Diamond TPMS功能芯体及保温模块 | 2套 | 17.5 |
2 | 2#样品:不锈钢Diamond TPMS功能芯体及保温模块 | 1套 | |
3 | 满足对1#样品TPMS进行673 K加热的高温烟气模块 | 1套 |
3. 技术指标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指标 |
1 | 微通道反应系统 | 3项 | ▲1、结构形式:Diamond型三周期极小曲面(TPMS)不锈钢功能芯体,胞元尺度18 mm; (2)2#样品(1套)技术指标: 热侧/氨气侧集流腔、端盖及常规接管接口的结构适配 |
▲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为不满足实质性响应处理!
4. 其他
1)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提供免费质保,质保期不少于1年。
2) 供货期限:自技术条件冻结、合同/订单生效及预付款到账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样件制作和交付,并于现场完成装配配合及调试。
3) 交货地点: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内指定地点。
4) 验收标准及方法:分四个节点验收(1)设计冻结:甲方书面确认两种样品的包络、接口、材料和空速口径;(2)打印前审查:确认可制造性模型、关键尺寸和通道边界处理;(3)交付验收:核对外形尺寸、重量、通道贯通、接口完整性及常规气密性;(4)性能验证:在甲方试验台完成温度、压降、空速与裂解率测试,作为下一轮修正依据。
5) 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提供装配说明及催化剂装填方案配合,对采购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技术交底。
6)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出现故障后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7.5万人民币;
2. 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须包含货物价款(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运输安装调试费、安装人员住宿、安装所需工具、验收检测费(含质保期内)、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费、技术支持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30%货款(预付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货款(尾款)。
四、报价提交方式及文件包含
1.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26年9月22日10:00将报价文件送达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行政楼127室。送交人员须为报价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查。
2.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签字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联系邮箱;
5) 提供自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 无利害关系声明;
7)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两个类似定制反应系统的过往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8)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9) 技术偏离表;
10) 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方案、服务保障措施等;
11)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提交方式:送达(不接收快递)。
4.报价文件接收人:梁老师,联系方式:38223209
五、其他
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2. 成交结果将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3. 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4. 如不能满足采购公告需求,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5. 技术联系人:傅老师,联系方式:18008659790
6.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报价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稿1份(U盘或光盘格式,不退还)。
7. 招标办汇总响应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满足实质响应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温馨提示:校内实行机动车报备,建议绿色出行。前来参加报价的响应单位如自驾前来,请将机动车停放于水华路300号校门对面停车场后,刷身份证进入校园,感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