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结合本学期实际工作安排,学校将于第9周至10周(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6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开展自查
1、自查内容
(1)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考试课、考查课及补考课程)。
(2)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单开实验的实验报告。
(3)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课程设计报告。
(4)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记录册》。
(5)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研室活动记录册。
(6)课堂教学(重点检查进校工作三年内的教师上课情况,查阅带教记录、听课记录等)。
(7)班导师工作开展情况。
(8)教师坐班教学答疑到位及开展情况。
(9)教师校内晚自习辅导到位及开展情况。
(10)各二级学院激励计划组织实施情况。
(11)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2、自查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审核评估标准及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自查,通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就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整改。
(2)11月16日前,二级学院提交以下2份材料:
(a)《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1)
(b)《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附件2)、各类检查记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于11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miaoyf@sdju.edu.cn,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科(行政楼321),联系人:缪银凤,联系电话: 38223189、15221065587。
二、学校抽查
鉴于审核评估前学校组织多次教学资料的检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不再组织抽查,将以“第一次校内综合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卷等教学资料检查”的情况作为此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结论。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处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