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评定办法》于2010年9月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上海电机学院“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修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5月1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校团委。
联系人:钱斌
邮箱:qianb@sdju.edu.cn
共青团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