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1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教财[2016]11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1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38223269
附件: 《上海电机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征询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