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上海电机学院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的函》(教外函[2021]22)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2号)文件要求,学校已通过“上海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系统”完成上海电机学院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收费标准的资料报送和备案工作。现对以下收费事项进行公示:
专业名称 | 专业编号 | 专业性质 | 学费标准 | 文件依据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H | 中外合作办学 | 15000元/人/学年 | 沪发改规范[2018]2号 |
机械电子工程 | 080204H | 中外合作办学 | 15000元/人/学年 | |
物流管理 | 120601H | 中外合作办学 | 15000元/人/学年 |
备注:此次调整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学费标准调整前已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
上海电机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