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沪教委高〔2021〕64号)等文件精神,培养高水平产教融合教学团队,推动基于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结合产教融合示范校建设目标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袁伟光
教务处
2022年10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沪教委高〔2021〕64号)等文件精神,培养高水平产教融合教学团队,推动基于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结合产教融合示范校建设目标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袁伟光
教务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