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55号)、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22〕25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1.已聘用在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2.符合《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符合《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附件1)。
4.2024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按照上海市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要求,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3);
2.各学院(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双肩挑”人员及机关、直属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向其学科关系所属学院提交申请;
3.学校对各学院(部门)推荐人选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归口推荐上报市教委;
4.市教委组织专家评议和审核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5.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的申报人员,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起始时间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备案时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上海电机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申报汇总表(附件2,按学院(部门)汇总,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 《上海市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3. 《上海市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佐证材料》(附件4,电子版一份);凡是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比对申报条件,每套材料的表格和佐证材料内容必须统一。
4.《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及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附件5,电子版一份)。
5.申报人选的业绩、成果、获奖等有效证明材料,涉密材料在申报时需隐去涉密信息。申请人所取得的人才计划、人才称号须在支持期(管理期)内;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资格审查前;选用项目申报的,需上传批准部门提供的项目等级、层次等佐证资料,所有申报条件均不得重复使用。
请相关人员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所属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由学院(部门)于2024年6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行政楼23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unyj@sdj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38223012
附件2.上海电机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5: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及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doc
附件6:沪电机院人〔2022〕250号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pdf
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