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缓缴学费及住宿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1日之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学生处。联系人:曹东燕 邮箱:caody@sdju.edu.cn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缴学费及住宿费实施办法.docx 学生处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