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上海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电机学院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规定》。现公开向全校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审计处。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规定(上会审议稿).docx
审计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