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年终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教务处定于2019年12月6日—20日开展2019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为切实做好本次教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度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办法的通知》(沪电机院人〔2019〕39号)
二、考核时间
2019年1月1日 — 2019年11月30日
三、考核对象
各二级教学单位
四、考核内容
本次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包括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重大成果项目考核和常规绩效考核等三部分。其中,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包括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招生工作成效等指标;重大成果项目考核包括市级以上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过程与成效、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指标;常规绩效考核包括常规教学、教学研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教学质量等指标。
五、考核方式
(一)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
1.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由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评分,满分30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3.招生工作成效
由教务处评价本科生招生工作成效,满分8分。
(二)重大成果项目考核
二级教学单位在规定考核时间内将市级以上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过程与成效、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材料提交到教务处,由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
(三)常规绩效考核
教学工作常规绩效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1.常规教学
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运行,教学秩序,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习成效,普通话、语言文字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50分。
2.教学研究
由教务处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教研教改项目与论文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18分。教学研究工作考核分值计分标准见附件3。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招标项目管理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12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
4.教学质量
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专业质量报告、专业教学综合状态、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监控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20分。
六、考核时间安排
1.11月28日教务处下发教学考核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通知内容准备材料。
2.11月28日—12月6日,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考核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二级教学单位将重大事项执行力、重大成果项目佐证材料及清单、教研教改相关材料及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行政楼337袁伟光老师)。同时,将总结报告、清单及统计表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jiaowuchu@sdju.edu.cn。
3.12月7日—11日,教学工作考核相关部门完成对相应指标的考核,之后召开学校教学考核工作会议,完成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
教务处
2019年11月28日